从前隋侯出使到齐国去,路途中经过一处深水潭的沙岸,看见一条小蛇,身长三尺,在晒烫的沙滩上痛苦辗转,头上还流着血。隋侯看见了,心生怜悯,下马用马鞭将它挑进水中,说道:“你如果是神龙的儿子,可一定要佑护我。”说完就上马离去了。
隋侯到齐国办完公事,两月后返回,又经过此处。忽然看见一个小孩,手中拿着一颗明珠,站在道路中央说要送给他。隋侯说:“你是谁家的孩子? 请告诉我。”对方回答:“前些日子蒙受您的救命之恩,十分感激,送给您这颗明珠,聊表谢意。”隋侯说:“小孩子的东西,我哪能接受?”头也不回的就走了。
到了夜里,(隋侯) 在梦中再次见到这个小孩子,仍然拿着珠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