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可怜我这三尺童,新遭父丧真悲痛,孤独无援忧忡忡。先父武王多英明,终身能够孝祖宗。念我先祖兴大业,任贤黜佞国运隆。我今年幼已即位,日夜勤政求成功。先王灵前发誓言,继承遗志铭心胸。
注释
闵:通“悯”,怜悯,郑笺说是“悼伤之言”。予小子:成王自称。小子,年少。对先祖也可自称“小字”。
不造:不幸,不善。此指遭周武王之丧。
嬛(qióng)嬛:同“茕茕”,孤独无所依靠貌。疚:忧伤。
於(wū)乎:同“呜呼”,表感叹。皇考:指武王。
永世:终身。克:能。
兹:此。皇祖:对已故祖父的美称。此指周文王。
嗣王朝庙,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,表白心迹,祈求保佑,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。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,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。
开头三句,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,和盘托出,并强调其“嬛嬛在疚”,无依无靠。国君需要群臣,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,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。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,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,隐含了驱使、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,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。
第四句的“皇考”指周武王。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,诗中却一字不提,只说他“永世克孝”。为人子当尽孝;为人臣则当尽忠,其理一致,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?盖因在危难
此诗当作于周成王三年(公元前1041年),是周成王除武王之丧,将要执政时,朝拜于祖庙,祭告其父王周武王和祖父周文王的诗。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闵予小子》,嗣王朝于庙也。”《郑笺》云:“嗣王者,谓成王也。除武王之丧,将始即政,朝于庙也。”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 (与 同:欤)
彼都人士,狐裘黄黄。其容不改,出言有章。行归于周,万民所望。
彼都人士,台笠缁撮。彼君子女,绸直如发。我不见兮,我心不说。
彼都人士,充耳琇实。彼君子女,谓之尹吉。我不见兮,我心苑结。
彼都人士,垂带而厉。彼君子女,卷发如虿。我不见兮,言从之迈。
匪伊垂之,带则有余。匪伊卷之,发则有旟。我不见兮,云何盱矣。